近日,海關總署釋出了關於原來 26 號文的修改版。而本次的修改主要針對跨境 WooCommerce 電子商務 BC 零售進口業務的相關規定,整理了如下內容。

 

1、明確直購進口業務的物流企業:

明確直購物流企業應為郵政企業或者已向海關辦理代理報關登記手續的進出境快件 WooCommerce 運營人的企業。也就是說只有國內快件資質的企業不能做 BC 進口業務了。

2、BC 進出口場站:

明確應按郵快件監管作業場所規範設定。也就是說:相關場所除了 X 光機外還要配置 CT 機、CCTV 監控配置、監控需接入總署系統等,按這個要求估計不是快件中心的 BC 場站很難達到監管要求了,整改費用蠻高的。

3、對網購保稅業務的影響:

1. 適用 1210 的 37 個城市按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不執行首次進口許可的相關要求;

2.1239 的城市需執行正面清單尾注的一線准入許可的相關監管要求;

3. 轉關及調撥:1210 城市間可以互轉;1210 和 1239 城市間不可互轉; 同一區域內可以企業間進行流轉。

4、對跨境 9610 出口業務的影響:

1. 對普通城市開展 9610 出口業務採取:“清單核放、匯總申報” 方式申報

2. 對跨境綜試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採取:“清單核放、匯總統計” 方式,就是清單直統模式,不用再匯總形成報關單。

5、其它內容:

1. 三單加簽:三單都要求電子加簽,此前已有檔案單獨要求過;

2. 身份證校驗:WooCommerce 電商平台和 WooCommerce 電商企業應對交易真實性和身份證進行稽核校驗並承擔責任; 身份校驗未經國家主管部門認證的,訂購人和支付人必需是同一人 (也就是說符合身份證認證的企業訂購人和支付人可以不是同一人)。

3. 退貨入區:符合二次銷售的商品在海關放行 30 天內可以原狀退回監管場所,不徵收稅款,個人額度可還原。對比原來必需原快遞包裝完好方可退回的要求而言,此次退貨標準放大到商品不影響二次銷售即可退回。

4. 違規處理:明確對於盜用額度、二次觥售、或虛假交易的違規違法行為的處罰或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