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 2018 年第 60 号公告,自今年 8 月 1 日起执行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也就是说从今天起全国所有关区全面切换为新报关单,报关单、报检单将合并为一张报关单,下面韬沃就带大家简单了解下新规范带来的改变。

 

 

该项改革其实在此前就已经开始试执行了,7 月底各地海关已分三批次开展关检融合试执行。企业填报的申报地海关为试执行关区的,可以使用关检业务融合后的新报关单。同时这次的改革针对做进口 WooCommerce 跨境商品的企业将会在业务操作方式产生明显的改变。

第一,新报关单的进入方式变化

现在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入新报关单:第一,从 “单一视窗” 标准版入口网站进入登入介面; 第二,在 “互联网+海关” 门户选择 “进出口货物申报” 。

要使用新报关单,首先的进行用户注册管理,然后进行企业资质备案并办理卡介质。

其中,过去使用的企业资质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资质、申报单位资质、报关人员资质) 已经进行合并,对于新企业需一次注册报关报检备案,对于存量单一资质企业需补全资质备案。

第二、商品编码填制要求变化

填报由 13 位数字组成的商品编码。前 8 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确定的编码;9/10 位为监管附加编码,11-13 位为检验检疫附加编码。

第三,新增境外收发货人填制

境外收发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买方或合同指定的收货人,境外发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进口贸易合同中的卖方。对于 AEO 互认国家 (地区) 企业的,编码填报 AEO 编码。

其中,特殊情况下无境外收发货人的,名称及编码填报 “NO” 。内销、后续补税的情况如可以确定境外收发货人的需要如实填报。名称一般填报英文名称,检验检疫邀请填报其他外文名称的,在英文名称后填报,以半形括号分隔。 AEO 编码填报样式按照海关总署释出的相关公告要求填报。

具体规范改变可以查询相关的公告或者直接致电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以免对企业的进口跨境业务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