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關總署 2018 年第 60 號公告,自今年 8 月 1 日起執行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範》,也就是説從今天起全國所有關區全面切換為新報關單,報關單、報檢單將合併為一張報關單,下面韜沃就帶大家簡單瞭解下新規範帶來的改變。

 

 

該項改革其實在此前就已經開始試執行了,7 月底各地海關已分三批次開展關檢融合試執行。企業填報的申報地海關為試執行關區的,可以使用關檢業務融合後的新報關單。同時這次的改革針對做進口 WooCommerce 跨境商品的企業將會在業務操作方式產生明顯的改變。

第一,新報關單的進入方式變化

現在主要通過兩種方式進入新報關單:第一,從 “單一視窗” 標準版入口網站進入登入介面; 第二,在 “互聯網+海關” 門户選擇 “進出口貨物申報” 。

要使用新報關單,首先的進行用户註冊管理,然後進行企業資質備案並辦理卡介質。

其中,過去使用的企業資質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資質、申報單位資質、報關人員資質) 已經進行合併,對於新企業需一次註冊報關報檢備案,對於存量單一資質企業需補全資質備案。

第二、商品編碼填制要求變化

填報由 13 位數字組成的商品編碼。前 8 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税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商品目錄》確定的編碼;9/10 位為監管附加編碼,11-13 位為檢驗檢疫附加編碼。

第三,新增境外收發貨人填制

境外收發貨人通常指簽訂並執行出口貿易合同中的買方或合同指定的收貨人,境外發貨人通常指簽訂並執行進口貿易合同中的賣方。對於 AEO 互認國家 (地區) 企業的,編碼填報 AEO 編碼。

其中,特殊情況下無境外收發貨人的,名稱及編碼填報 “NO” 。內銷、後續補税的情況如可以確定境外收發貨人的需要如實填報。名稱一般填報英文名稱,檢驗檢疫邀請填報其他外文名稱的,在英文名稱後填報,以半形括號分隔。 AEO 編碼填報樣式按照海關總署釋出的相關公告要求填報。

具體規範改變可以查詢相關的公告或者直接致電相關部門進行諮詢,以免對企業的進口跨境業務產生影響。